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127/2026-2079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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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张华川代表:
您提出的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3号《关于有序放开创业担保贷款行业限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提出的有序放开创业担保贷款行业限制的建议贴合广大市场主体融资实际需求,对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范围、激发各类行业创业活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收到建议后,我局会同财政、担保、人行、经办银行等部门,全面梳理现行创业担保贷款行业准入政策、历年发放数据、风险管控机制,研判放开行业限制的配套保障措施。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作用,坚持一手抓发放、一手抓管理,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保持了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总量持续稳定上升的趋势,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以来,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投放规模持续高位发展,连续五年发放总量位居全省前五,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近180亿元,贴息8.75亿元,扶持创业者近3.5万人,带动就业超10.4万人。全市累计投入创业担保基金2.1亿元,现有贷款余额18.5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9亿元,扶持各类创业主体1373家。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领导体系越来越健全。一是组织领导更完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咸宁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含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市金投集团、各经办银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二是联席制度更规范。建立了由市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部门职责更明确。人社部门履行牵头职责,负责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的资格审核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担保公司、经办银行,制定、公布办理流程。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做好财政贴息资金审核、拨付、结算、监督工作,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加强基金监管,探索完善创业担保基金代偿损失核销和补充机制。人民银行负责督促经办银行按独立审贷原则,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做好贷款本金的回收及贷款呆账的追偿工作。担保集团负责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办理担保手续,协助经办银行追偿欠款。经办银行负责创业担保贷款的尽调、发放、追偿工作,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与担保机构约定贷款损失分担、逾期追偿等事项。
(二)政策体系越来越完善。一是出台系列文件。出台了《关于印发咸宁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1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函〔2021〕5号)、《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咸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咸人社发〔2022〕3号)、《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标部分财政贴息的通知》(咸财发〔2022〕97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在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降低准入门槛。申请者不受户籍性质、家庭地址、创业技能、创业期限等条件限制,实行“政银担4321”风险分担机制,由市州县政府指定的融资担保机构、省再担保集团、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州县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三是拓宽政策覆盖面。2022年市直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议纪要明确,市直拓宽创业担保贷款行业受理范围,取消建筑、广告、文体娱乐、销售不动产等行业限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市直注册登记并依法经营的各类商户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均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地方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截至目前,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已相继取消建筑、广告、文体娱乐、销售不动产等行业限制。对有高于5万元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和不良信用记录问题的贷款申请人,经办银行可以根据本行信贷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三)服务体系越来越优越。一是简化审批程序。由人社、担保公司、经办银行等部门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者,由过去创业者找上门转变为到企业主动服务,限时办结。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人社部门初步审核后,委托金融机构开展借款人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实行“多审合一”,人社部门和担保机构对审查和尽调结果予以认定,不再重复入户调查。二是缩短审批时限。人社部门受理贷款申请后对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和发放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三是推行专管员模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者由经办银行指定专业的客户经理实行一对一服务,负责贷款资料的收集送审、尽调、发放和申报贴息等工作,为创业者提供便利化服务。推行线上线下快办服务,简化、提速,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路、优服务”,实现“一次办好”。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拓宽政策覆盖面。一是继续向省厅建议将建筑、广告、文体娱乐、销售不动产等行业纳入省级财政贴息政策范围内,减轻县市区财政贴息压力;二是持续巩固市直、咸安、通城、崇阳已放开建筑、广告、文体娱乐、销售不动产等行业限制的政策成果,推动嘉鱼、赤壁、通山等地逐步放宽行业准入限制。三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针对各县(市、区)逐步取消的建筑、广告、文体娱乐、不动产销售等行业开展定向宣讲,精准推送贷款申请流程、贴息标准、风险分担等政策内容,确保各类行业创业者全面知晓、便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持续扩大政策惠及群体,充分释放普惠金融政策红利。
(二)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深化落实“政银担4321” 风险分担机制,针对放开后新增行业经营特点,优化贷前尽职调查指标,重点核查经营真实性、吸纳就业人数、营收稳定性,精准识别合规创业主体。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放开行业贷款不良率、投放数据,动态调整授信尺度,实现“有序放开、风险可控”。完善贷中动态监测与贷后追偿机制,联合人社、财政、银行、担保四部门常态化开展排查,对建筑、广告、文体娱乐、销售不动产等新增支持行业跟踪贷款资金使用、还本付息情况,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三)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持续减少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深化一站式、多审合一改革,推广线上申报渠道,针对返乡创业者、新业态经营者推出专管员一对一全程服务,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少跑腿要求。强化数据跟踪研判,按月统计全市及各县市区各行业创业担保贷款投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数据,对标全省投放目标,对投放乏力区域上门督导,以普惠金融政策激活市场创业活力,助力稳就业、优化营商环境。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